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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廖君超同学进行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来源:江西科技学院招生网 时间:2016-04-22 09:41:30 点击量:
江西科技学院财经学院
江科财经发〔2016〕19号
关于对廖君超同学进行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学院各办公室(教研室)、班级:
廖君超同学在未请假的情况下私自外出离开校园,对班级管理造成了恶劣影响,结合该生的考勤情况,根据《江西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》,第三章第二十条之相关规定。经学院行政办公室研究,决定对廖君超同学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希望该同学吸取教训,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,下不为例。同时请其他同学引以为戒,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。
附《旷课学生处分名单》
廖君超,女,15专会计6班,学号:2015010465
江西科技学院财经学院
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
主题词:学生管理 旷课处分 决定
主送:教务处、学工处、各学院
江西科技学院办公室制 2016年4月22日印发